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5月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书
项目名称: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
项目单位: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
委托单位:临湘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湖南省政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评价类型: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评价组□
评价时间: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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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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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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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余珍 |
联系电话 |
1366740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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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临湘市桃源巷与长安西路交叉口西南侧 |
邮 编 |
41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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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22年1月起至 2022年12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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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82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82 |
实际支出 (万元) |
84.946 |
结余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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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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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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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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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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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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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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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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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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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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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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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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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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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财政 |
82 |
县市区财政 |
82 |
县市区财政 |
84.946 |
县市区财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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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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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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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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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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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评价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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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 |
湖南省政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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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综合得分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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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绩次级别评定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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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人员及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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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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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瑛 |
项目负责人 |
会计师 |
湖南省政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3973006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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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春霞 |
评价小组成员 |
会计师 |
湖南省政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3762008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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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平 |
评价小组成员 |
注册造价师 注册咨询师 |
湖南省政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3973009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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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资料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服务三农中的主力军作用,2022年临湘市财政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拨款82万元综合改革经费,以保证临湘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延续。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有序推进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不断优化服务到户、联结到户,目前已落实联结服务到户的农业生产面积 23 万余亩,覆盖全市13个镇(街)148个行政村31450 户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达到涉农行政村总农户数的 60%。
镇级供销惠农服务公司共承接政府集中育秧任务 1000 亩,实施机械抛秧作业 1.5万余亩。截止当前供销系统共完成土地托管服务面积27.02 万亩、配方施肥面积 32.29 万亩次、统防统治面积39.23 万亩次、农机作业面积 54.93 万亩次,助农增收近 3000万元。2022年度全系统共销售各类肥药7600多吨,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额600多万元。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考察“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绩效情况。依据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文件,确定本次绩效评价综合评定级别为4个等级,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该项目综合得分为89分(总分值100分),项目评定为“良”。
1、资金拨付管理有待加强
通过现场查账①供销社拨付到临湘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的70000元工作经费仅通过供销社党委会的会议决定,没有相关依据,资金拨付存在问题。②供销社拨付到镇级供销合作社及镇级惠农服务公司的工作经费60万元为奖补资金,资金分配仅根据供销社党委会的会议决定进行分配,没有详细的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2、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通过现场查账,供销社财务没有对“综合改革经费”设置专帐进行单独核算,如差旅费、办公费都在该专项经费中列支,与单位的日常工作经费混用,无法准确的了解该专项资金开支的真实情况,不利于资金使用情况查询和成本核算。
六、有关建议
1、加强对下拨资金的管理
综合改革工作主要是服务“三农”,经费主要用于下拨到镇级供销合作社及镇级惠农服务公司的工作经费,因此建议进一步规范下拨资金的拨付程序、范围,规范分配管理,实行绩效管理与资金分配相结合。
2、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
该专项虽然资金额度不大,但具有长期性特点,应纳入专账管理或专项核算,避免与其他资金特别是单位日常经费混合混用,应严把财务审核关,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
湖南省政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湘政咨字[2023]-012号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临湘市财政局:
受贵局委托,湖南省政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3】32号)和相关委托工作要求,对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开展了绩效评价。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应对其所提供的与评价相关的财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该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进行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服务三农中的主力军作用,2022年临湘市财政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拨款82万元综合改革经费,以保证临湘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延续。
2、项目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11)285号)
(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
(4)《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3】32号)
(5)中发[2015]11号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6)临湘市供销社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
1、专项资金支出组织管理机构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负责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该单位是根据市委、市政府临委【2011】33号、临委【2011】34号文件设立,为市政府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
现有五个二级机构,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财务统计室、业务指导股、法纪保卫科(加挂审计室牌子)等五个职能股室,纪检、工会按有关章程设置。
现有干部职工62人,其中:在岗全额事业编制24人,退休人员38人。
主要职能:(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供销合作联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二)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三)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四)加快推进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品消费、农副产品现代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网络。(五)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建立健全规范运行机制。(六)参与建设主体多元化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七)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引导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八)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积极组建行业协会。(九)推进企业并购重组,着力打造农资、棉花、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领域龙头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支持社有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十)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实行人才兴社战略。(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联社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负责“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的预、决算编制及会计核算,该单位财务设立了《临湘市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供销社支出管理制度》和《临湘市供销合作联内控手册》。
支付原则为统一管理原则、厉行节约原则、规范行为原则、一支笔审批原则、先预算后支出、先批后用原则。同时,所有采购均按政府采购平台流程,杜绝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工作成效。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临湘市财政拨款共计82万元,共执行84.946万元,资金执行率103.59%。资金主要用于对镇级供销合作社拨付工作经费及对镇级惠农服务公司拨付奖扶资金及综合改革经费等。资金使用明细情况如下:
1、对镇级供销合作社拨付工作经费及镇级惠农服务公司资金拨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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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单位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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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供销社改革工作经费 |
五里牌街道供销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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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楼司镇供销社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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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塘镇供销社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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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盖镇供销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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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市镇供销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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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惠农服务公司奖扶资金 |
临湘市詹家桥供销惠农服务公司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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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兴长塘供销惠农服务公司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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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永鑫供销惠农服务公司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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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兆丰供销惠农服务公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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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九丰供销惠农服务公司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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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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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改革经费实际支出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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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明细 |
金额(元) |
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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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 |
71315 |
2月2#、3月15#、6月8#、7月6#、8月2#、3#、9月5#、10月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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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
43619 |
1月11#、20#、4月9#、12#、7月3#、8月2#、9月3# |
|
综合改革宣传费 |
64526 |
1月20#、4月10#、9月8#、10月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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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79460 |
3、农资淡储金额为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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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明细 |
金额(元) |
凭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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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费 |
50000 |
12月8# |
|
工作经费 |
20000 |
12月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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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70000 |
三项共计支出849460元。
1、项目总目标
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两个到户”,不断强化基层党建,全力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专业合作优势和传统资源优势,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群众的利益联结,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供销社的独特作用,使临湘市供销联社逐步成为党和政府服务“三农”的桥梁纽带。
2、年度绩效目标
(1)完成年初各项目标任务
(2)完善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
(3)助力乡村振兴,带动地方经济,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情况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有序推进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不断优化服务到户、联结到户,目前已落实联结服务到户的农业生产面积 23 万余亩,覆盖全市13个镇(街)148个行政村31450 户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达到涉农行政村总农户数的 60%。
(2)取得的效益情况
镇级供销惠农服务公司共承接政府集中育秧任务 1000 亩,实施机械抛秧作业 1.5万余亩。截止当前供销系统共完成土地托管服务面积27.02 万亩、配方施肥面积 32.29 万亩次、统防统治面积39.23 万亩次、农机作业面积 54.93 万亩次,助农增收近 3000万元。2022年度全系统共销售各类肥药7600多吨,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额600多万元。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专项资金的投入、产出情况,提高项目单位对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的认识,发现问题,寻找策略,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原则。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本次主要是根据湘财绩[2020]7号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结合项目特点,形成《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附件)
3、绩效评价方法
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座谈交流、实地查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1、前期准备
按临湘市财政局《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临财绩【2023】32号)及相关工作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确定评价项目负责人,配置相应的人员,听取了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相关人员对本专项经费开展的情况介绍,初步了解有关基本情况,收集和整理必要的评价依据;制订了初步的绩效评价方案与评价体系指标、调查问卷等。
2、组织实施
2023年4-5月,我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调阅项目单位相关资料,通过询问、调查、核实、核算、现场察看、问卷调查等形式对项目开展了现场考评。
(1)资料查验。2023年4-5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搜集了相关资料,采取座谈、核查、调阅相关资料、问询等形式,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
(2)现场查验。2023年4-5月,绩效评价小组在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及临湘市供销惠农服务有限公司对相关财务凭证、项目资料进行现场查验。
(3)问卷调查。对相关人员群众等进行问卷调查(见附件)。调查问卷采用现场调查方式进行了满意度问卷调查。
3、分析评价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评价过程中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最终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考察“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绩效情况。依据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文件,确定本次绩效评价综合评定级别为4个等级,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提供的佐证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该项目综合得分为89分(总分值100分),项目评定为“良”。
其中:项目决策16分,该项目得分12分,扣4分;
项目过程21分,该项目得分17分,扣4分;
项目产出35分,该项目得分34分,扣1分;
项目效益28分,该项目得分26分,扣2分。
具体见附件《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
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6分,评价得分12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3分):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2、绩效目标(6分):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没有设置绩效目标,也没有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扣1分。
3、资金分配(7分):资金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匹配,但没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但没有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分配办法,扣3分。
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1分,评价得分17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10分):项目单位预算资金到位率100%,整体执行较好,执行率103.59%,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制度规定,但没有设置专帐管理,有部分资金拨付没有完整的手续,扣2分。
2、组织实施(11分):项目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相关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财务制度按《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但相关制度欠完整扣2分。
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评价得分34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15分):临湘市供销社因地制宜开展业务指导,通过工商注册登记成立村级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39家。供销社着重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流转、抛荒治理、特色养殖、农村电商、农产品销售等经营,村集体经济年平均增收达到5.8万元。2022年春耕生产中,镇级供销惠农服务公司工承接政府集中育秧任务10000亩,实现机械抛秧作业1.5万余亩。供销系统共完成土地托管服务面积27.02 万亩、配方施肥面积 32.29 万亩次、统防统治面积39.23 万亩次、农机作业面积 54.93 万亩次,助农增收近 3000万元。2022年度全系统共销售各类肥药7600多吨,开展农资淡储,落实2022-2023年度淡储金叶复合肥3000吨。发展“线上线下”双线模式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额600多万元。
2、产出质量(10分):临湘市供销联社已落实联结服务到户的农业生产面积23万余亩,覆盖全市13个镇(街)148个行政村31450户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达到涉农行政村总农户数的60%。驻村帮扶联结到户、服务到户的农户达785户,带动区域内2800多户农户发展水稻、蔬菜、油菜等种植提高了农机作业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村集体的经济。积极开展农资淡储为2023年春耕生产提供农资保障,在平抑市场价格、调整供需矛盾、降低生产陈本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22年共落实信用贷款1280万元,有效解决农业生产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3、产出时效(5分):项目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目标绩效工作。
4、产出成本(5分):项目预算资金为82万元,实际支出84.946万元,成本节约率-3.59%,产出成本超支,扣1分。
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8分,评价得分26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6分):市、镇、村三级惠农服务平台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提高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促进农业生产增产增收,但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前后关于社会效益方面的支撑材料提供不够全面,扣1分。
2、经济效益(6分):通过集中育秧助农增收近3000万元,2022年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额600多万元。
3、可持续影响(6分):提升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基础,但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前后关于可持续影响方面的支撑材料提供不够全面,扣1分。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根据调查问卷发放和统计情况分析,本次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评价针对相关工作人员等发放问卷30份,收回有效问卷30份。经统计,调查满意度(满意100分,基本满意60分,不满意0分)为96分,其中满意90分,基本满意6分。
通过现场查账①供销社拨付到临湘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的70000元工作经费仅通过供销社党委会的会议决定,没有相关依据,资金拨付存在问题。②供销社拨付到镇级供销合作社及镇级惠农服务公司的工作经费60万元为奖补资金,资金分配仅根据供销社党委会的会议决定进行分配,没有详细的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2、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通过现场查账,供销社财务没有对“综合改革经费”设置专帐进行单独核算,如差旅费、办公费都在该专项经费中列支,与单位的日常工作经费混用,无法准确的了解该专项资金开支的真实情况,不利于资金使用情况查询和成本核算。
1、加强对下拨资金的管理
综合改革工作主要是服务“三农”,经费主要用于下拨到镇级供销合作社及镇级惠农服务公司的工作经费,因此建议进一步规范下拨资金的拨付程序、范围,规范分配管理,实行绩效管理与资金分配相结合。
该专项虽然资金额度不大,但具有长期性特点,应纳入专账管理或专项核算,避免与其他资金特别是单位日常经费混合混用,应严把财务审核关,确保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调查问卷属于被调查者的主观反馈,问卷措辞可能影响被调查者的回应,问卷题目也无法给出项目全貌,有可能不能完全真实反映本项目的实际效果。
本报告数据仅根据贵单位提供的资料、原始单证、相关台帐、报表数据及内容进行的审计,绩效评价意见和观点是在审计时点数的基础上出具的,不应视作包括绩效评价期间所有业务发生的保证。
本报告仅供临湘市财政局作为对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提供的绩效评价依据,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附件1: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
满意度调查问卷
感谢您阅读这份调查问卷,此卷是为了解岳阳市农业农村局禁捕退捕专项资金的实施效果而设计的,希望能真实反映您对该项目的看法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改善项目建议。您的回答无所谓对错,只要反映真实情况即可。调查问卷采用匿名方式,不会损害您的隐私权。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1、性别:男( ) 女( )
2、年龄:( ) 岁
您的身份:
A.非常重要 B.重要 C.一般
2、您对供销社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提供的服务是否了解?( )。
A.了解 B. 较了解 C. 不了解
3、您对供销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提供的各类服务是否满意?( )。
A.非常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4、您对于供销社销售的商品质量是否满意?( )。
A.非常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5、请问您对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方式是否满意?( )。
A.非常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6、您了解本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和本村分销店服务“三农”的具体方式吗?
A.非常了解 B.基本了解 C.不了解
调查问卷统计结果
|
题号 |
非常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合计 |
问卷题目内容 |
|
1 |
27 |
3 |
0 |
30 |
您认为供销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重要吗 |
|
2 |
30 |
0 |
0 |
30 |
您对供销社助农服务示范体系建设提供的服务是否了解 |
|
3 |
28 |
2 |
0 |
30 |
您对供销社助农服务综合平台(中心)提供的各类服务是否满意 |
|
4 |
22 |
8 |
0 |
30 |
您对于供销社销售的商品质量是否满意 |
|
5 |
29 |
1 |
0 |
30 |
请问您对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方式是否满意 |
|
6 |
26 |
4 |
0 |
30 |
您了解本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和本村分销店服务“三农”的具体方式吗 |
|
7 |
您对临湘市供销合作社有什么建议 |
||||
|
合计 |
162 |
18 |
0 |
180 |
|
|
分数 |
90 |
6 |
0 |
96 |
采用加权平均得出满意度(非常满意90分,基本满意6分,不满意0分)为96。 (满意100分+基本满意60分+不满意0分) |
附件2: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一级 |
分值 |
二级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内容 |
评价标准 |
指标数据来源或依据 |
|
决 策 |
16 |
项目 立项 |
3 |
依据充分性 |
3 |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
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1分) |
相关文件 |
|
绩效 目标 |
6 |
合理性 |
3 |
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①有绩效目标(1分) ②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1分)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分) |
工作规划和年度绩效目标、自评价情况 |
||
|
明确性 |
3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
①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1分) |
工作规划和年度绩效目标、自评价情况 |
||||
|
资金 分配 |
7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 |
资金预算是否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 |
①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匹配(1分) 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1分) ③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1分) |
预算编制文件 |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4 |
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分配额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①根据需要制定了资金资金分配办法;(2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2分) |
资金分配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
|
过 程 |
21 |
资金 |
10 |
到位率 |
2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
①到位率100%或未全额到位或财政部门原因未全额到达项目单位的,但有书面说明(2分) ②属主管部门原因或其他无法提供合理书面情况说明,造成资金未全额到位(0分) |
资金到帐有关凭据 |
|
到位时效 |
2 |
拨付资金到位情况,未及时到位是否有合理的书面说明。 |
①及时到位(2分) ②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分) ③未及时到位且影响项目进度(0分) |
资金到帐有关凭据 |
||||
|
执行率 |
2 |
是否按照计划执行。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①执行率95%以上得2分,每下降5%以内扣0.5分,每下降5%以上扣1分,扣完为止,所有资金未按项目进度支出的不得分。 |
财务数据及资料 |
||||
|
使用合规性 |
4 |
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符合预算支出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1分) ④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虐列支出等情况。(1分) |
财务数据及资料 |
||||
|
组织 实施 |
11 |
组织机构 |
4 |
项目各项内容实施、落实等是否有相关的组织实施机构 |
①机构健全;(2分) ②分工明确;(2分) |
单位组织机构相关文件 |
||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4 |
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2分) |
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等 |
||||
|
制度执行 有效性 |
3 |
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
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1分) |
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
||||
|
产 出 |
35 |
产出 数量 |
15 |
两个到户 |
5 |
联结服务到户的农户数 |
超过涉农行政村总农户数≥计划60%,计5分。 |
工资表及会计凭证 |
|
村级供销社 |
5 |
村级供销社成立数量 |
实际成立村级供销社的数量≥计划37家,计5分。 |
工资表及会计凭证 |
||||
|
集中育秧 |
5 |
集中育秧数量 |
完成政府集中育秧任务1000亩,计5分。 |
电子卖场购买合同 |
||||
|
产出 质量 |
10 |
“线上线下” |
5 |
完善“线上线下”双线并行模式 |
是否通过发展“线上线下”双线并行模式助农增收,达到预期目标。 |
医院年度工作总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相关资料 |
||
|
因地制宜 |
5 |
因地制宜做出成效 |
是否提高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达到预期目标。 |
医院年度工作总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相关资料 |
||||
|
产出 时效 |
5 |
完成时效 |
5 |
预定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目标绩效工作得2分,未按时完成目标绩效工作的不得分 |
工资表等相关财务资料 |
||
|
产出 成本 |
5 |
项目成本 |
5 |
资金支出控制成本在计划内 |
项目资金没有超过控制成本得5分;每超出计划支出10%以内的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明细帐等相关财务资料 |
||
|
效 益 |
28 |
|
6 |
社会效益 |
6 |
社会效益 |
是否提高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
相关资料及数据 |
|
6 |
经济效益 |
6 |
经济效益 |
是否助农增收,降低生产成本 |
相关资料及数据 |
|||
|
6 |
可持续影响 |
6 |
可持续影响 |
提升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基础。 |
相关资料及数据 |
|||
|
1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调查问卷共计7题,问卷调查对象为工作人员及其他,共计发放问卷30份。 |
①100%≥满意度≥95%(10分); ②95%>满意度≥85%(7分); ③85%>满意度≥75%(4分); ④75%>满意度(1分)。 |
相关资料及数据 |
附件3: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综合改革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一级 |
分值 |
二级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内容 |
评价标准 |
扣分 |
得分 |
扣分理由 |
|
决 策 |
16 |
项目 立项 |
3 |
依据充分性 |
3 |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
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1分) |
3 |
||
|
绩效 目标 |
6 |
合理性 |
3 |
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①有绩效目标(1分) ②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1分)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分) |
3 |
||||
|
明确性 |
3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
①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1分) |
1 |
2 |
没有设定具体的绩效目标 |
||||
|
资金 分配 |
7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 |
资金预算是否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 |
①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匹配(1分) ②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1分) ③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1分) |
1 |
2 |
预算编制没有明确标准 |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4 |
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分配额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①根据需要制定了资金资金分配办法;(2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2分) |
2 |
2 |
没有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分配办法 |
||||
|
过 程 |
21 |
资金 |
10 |
到位率 |
2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
①到位率100%或未全额到位或财政部门原因未全额到达项目单位的,但有书面说明(2分) ②属主管部门原因或其他无法提供合理书面情况说明,造成资金未全额到位(0分) |
2 |
||
|
到位时效 |
2 |
拨付资金到位情况,未及时到位是否有合理的书面说明。 |
①及时到位(2分) ②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分) ③未及时到位且影响项目进度(0分) |
2 |
||||||
|
执行率 |
2 |
是否按照计划执行。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①执行率95%以上得2分,每下降5%以内扣0.5分,每下降5%以上扣1分,扣完为止,所有资金未按项目进度支出的不得分。 |
2 |
预算82万元,执行84.946万元,执行率为103.59% |
|||||
|
使用合规性 |
4 |
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符合预算支出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1分) ④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虐列支出等情况。(1分) |
2 |
2 |
没有进行专帐专户管理,没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
|
组织 实施 |
11 |
组织机构 |
4 |
项目各项内容实施、落实等是否有相关的组织实施机构 |
①机构健全;(2分) ②分工明确;(2分) |
4 |
||||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4 |
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2分) |
2 |
2 |
相关制度欠完整 |
||||
|
制度执行 有效性 |
3 |
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
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1分) |
3 |
||||||
|
产 出 |
35 |
产出 数量 |
15 |
两个到户 |
5 |
联结服务到户的农户数 |
超过涉农行政村总农户数≥计划60%,计5分。 |
5 |
联结到户的农户数超过涉农行政村总农户数的60% |
|
|
村级供销社 |
5 |
村级供销社成立数量 |
实际成立村级供销社的数量≥计划37家,计5分。 |
5 |
通过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村级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39家 |
|||||
|
集中育秧 |
5 |
集中育秧数量 |
完成政府集中育秧任务1000亩,计5分。 |
5 |
完成政府集中育秧任务1000亩。 |
|||||
|
产出 质量 |
10 |
“线上线下” |
5 |
完善“线上线下”双线并行模式 |
是否通过发展“线上线下”双线并行模式助农增收,达到预期目标。 |
5 |
2022年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额600多万元。 |
|||
|
因地制宜 |
5 |
因地制宜做出成效 |
是否提高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达到预期目标。 |
5 |
达到预期目标 |
|||||
|
产出 时效 |
5 |
完成时效 |
5 |
预定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目标绩效工作得2分,未按时完成目标绩效工作的不得分 |
5 |
已完成目标绩效工作 |
|||
|
产出 成本 |
5 |
项目成本 |
5 |
资金支出控制成本在计划内 |
项目资金没有超过控制成本得5分;每超出计划支出10%以内的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1 |
4 |
成本超支3.59% |
||
|
效 益 |
28 |
效益 |
6 |
社会效益 |
6 |
社会效益 |
是否提高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
1 |
5 |
有待加强 |
|
6 |
经济效益 |
6 |
经济效益 |
是否助农增收,降低生产成本 |
6 |
有待加强 |
||||
|
6 |
可持续影响 |
6 |
可持续影响 |
提升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基础。 |
1 |
5 |
有待加强 |
|||
|
1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调查问卷共计7题,问卷调查对象为工作人员及其他,共计发放问卷30份。 |
①100%≥满意度≥95%(10分); ②95%>满意度≥85%(7分); ③85%>满意度≥75%(4分); ④75%>满意度(1分)。 |
10 |
采用加权平均得出满意度为96分。 |
||||
|
合计 |
11 |
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