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临湘生态环境监测站
公正性声明
岳阳市临湘生态环境监测站是依法对我市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源排污状况进行监测的技术职能机构,其监测结果是技术执法、实施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监督管理、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技术仲裁的法律依据。为了保证本站监测结果的公正性,特做如下声明:
1.监测人员必须遵守环境监测人员行为规范(国家环保局环[1998]48号文),严格遵守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公正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本站对所有监测工作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在监测过程中绝不在任何利益驱动下偏离国家法律和技术标准,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本站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和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2、在各种监测工作中,信守协议,优质服务,确保质量;
3、监测人员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保证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务、财务和其它压力的影响和干预;
4、本站人员忠于职责,不收受贿赂,严格为客户保密,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从事与被监测单位直接有关的活动,保证监测行为的诚实性。除本站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介入本站的环境监测工作;
6、为被监测单位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妥善保管监测资料。未经站长批准,不得向任何部门和个人提供有关的监测结果和资料;
5、本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指导,欢迎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本站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进行风险分析,实施相应的管理,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7、作为最高管理者,本人坚守检测数据应公正、准确、可靠的原则,决不干预业务部门及其实验室按照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独立开展检测活动;
8、本站郑重声明,本站承担所提供监测数据的法律责任。
以上各条,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站 长:朱 明
二O二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