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中心城区(长安城区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根据《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发〔2018〕17号)、《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岳生环委发[2020]3号),要求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县级城市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调整(划分),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细化高污染燃料管控措施。2020年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且我市城区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中一直比较靠后,为切实改善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实现环境保护、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需对临湘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划分,编制《临湘市中心城区(长安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临湘市中心城区(长安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分,是“气化湖南”整体部署的体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岳环委办函〔2018〕1号)、《岳阳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临湘市生态环境“十三五”规划》、《临湘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工作方案》等文件的具体要求,有利于加快推进临湘市燃气管道建设,减少城区煤炭消耗量;有利于鼓励推动燃煤企业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向附近工业园区、重点耗煤企业集中供热,推动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淘汰,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有利于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做好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以结构调整、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为主要措施,持续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聘请技术单位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该方案,编制过程中征求了蔡吉伟市长等6位市级领导及发改局等9个相关单位意见,邀请了5名专家,召开了专家评审会,根据各位领导及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技术单位三次修改完善,形成了《临湘市中心城区(长安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送审稿)。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为临湘市中心城区(长安城区)为临湘市首次划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东至杨家冲水库、季台坡,西至五尖山森林公园边界,南至三湾工业园南部、京港澳高速公路,北至武广高速铁路、白云矿区,面积36km2;除去水域部分后,划分总面积为长安城区34.55km2。
根据《临湘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及《临湘工业园滨江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关于中心城区的用地规划,并结合临湘市中心城区(长安城区)用地现状情况,将中心城区(长安城区)中城市建成区中的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设施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以及生态敏感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纳入Ⅲ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将中心城区(长安城区)中工业用地纳入Ⅱ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将临湘市中心城区(长安城区)Ⅱ、Ⅲ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I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四、政策特点或创新举措
开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可以有效降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降低大气环境污染风险,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污染物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将会为临湘市吸引更多投资,并促进旅游产业和其他第三产业的发展,其间接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巨大的。
禁燃区实施是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关键环节,在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减少了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改善了城市的空气质量,促进了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