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2023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
事项的通知》的解读说明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秩序,根据省市教育收费文件规定,我局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3年秋季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临发改价〔2023]197号)。
二、文件制定的政策依据
1.《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相发改价费规〔2022]643号)
2.《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
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307号)
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核定2023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546号)
5.《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中小学秋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550号)
6.《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中小学春季教辅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0〕51号)
7.《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发改价费〔2023〕336号)
三、主要内容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服务费或大米加工服务费)、校服费和课后服务费。
2.普通高中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费、教材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课后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研学实践费和校外活动费和健康体检费。
3.学生休学、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退费政策。
4.加强教育收费监督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小语种、体艺类课程培训收费。严禁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严禁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学校和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收费、摊派或捐资。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收取保险佣金。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除伙食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发改、财政、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教育收费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各项教育政策落实到位。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