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农业局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湘办发[2015]51号),临湘市委法治临湘建设领导小组(临法治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实施《法治临湘建设纲要》和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坚持把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临湘的目标要求,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着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人大加强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组织、部门分工负责”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良品任组长,副局长陈以平、纪检组长廖义军任副组长,姚耀祖、彭庆国、李一波、沈关心、李为民、彭高、徐福良、宋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庆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2、坚持农业执法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3、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把握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及时开展回应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主要任务
1、落实责任清单。根据农业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临湘市农业局执法主体‘七五’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面向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
2、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报局法规股备案后,由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3、坚持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推进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4、开展“以案释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通过解剖疑难案例,提高基层农业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5、强化社会普法。充分运用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传播,开展公益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6、注重主题宣传。主要利用春耕备耕等农事季节的时间节点,通过送农业科技(政策)下乡、放心农资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7、加强法律培训。加强对本单位和本行业本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使之熟悉掌握和运用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执法权力。加强普法考试考核,严格执法持证上岗,适应“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站股室要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严格按照市委“七五”普法启动大会要求,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局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建立落实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普法工作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2、广泛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进行大众普法。要在人群集中场所播放公益法治宣传片,设置户外公益普法广告,加大法治文化单位创建活动。
附件2:
临湘市农业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 |
普法法律名称 |
普法活动内容 |
普法形式 |
普法对象 |
办公室 法规股 粮油站 |
《农业法》 |
农业法解读与资料发放 |
会议培训集中学习送法下乡通过电视媒体 |
广大群众 |
农技推广中心 |
《农业技术推广法》 |
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 |
开展送科技下乡现场咨询等活动 |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农户 |
执法大队 |
《种子法》及《农药管理条例》 |
宣讲《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 |
送法下乡培训 |
全市农技站站长、农资经销商、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及生产企业负责人 |
农安股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安全消费常识。 |
送法下乡培训 |
种植大户,专业化合作社、广大群众 |
农环站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宣传基本农田保护知识 |
送法下乡 电视媒体 |
广大群众 |
植保植检站 |
《植物检疫条例》 |
发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 |
送法下乡培训 |
广大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