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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开始执行

编稿时间: 2016-02-24 15:16 来源: 临湘政府网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调整了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自本月22日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买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均涉及的契税,此次征收的变化主要集中在二套房的政策上。过去二套房不管面积大小,均按4%的税率进行征收契税,如今则按面积分别减至1%—2%,此外,首次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也由过去的4%降至2%。

调整契税营业税通知还对二手房交易环节中的营业税作出新的规定: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