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委发〔20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今年6月是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为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氛围、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永同志任组委会主任,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曹青松同志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办副主任李宗才和安监、公安、国土、建设等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重大事项。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柳德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贯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促进依法治安,做到乡镇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刊发言论文章等,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广大基层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心中。继续切实抓好“三个第一课”,即党政领导干部党校培训安全生产第一课、企业新员工进厂安全生产第一课和学校新生入学安全知识第一课。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化集中宣传。市安委办向城乡居民发放5000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书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重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设置2块安全生产宣传牌(每块15平方米以上),同时,以标语、横幅、宣传栏、短信等形式,集中宣传各级政府及行政村“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市安委办将在《岳阳日报》、《洞庭之声》上开辟专版,集中宣传推介典型榜样。市安委会将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牌和在主要媒体上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加分项目,对工作突出、宣传效果好的单位优先评先评优。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点要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要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加强依法治安”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组织在本系统单位和本行业企业开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谈心对话等活动,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
(五)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分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企业至少开展1次以上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简单有效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安监、公安、建设、交通、国土、质监、农机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总工会、共青团和教育等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交通部门要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宣传部门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辖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要迅速明确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科学筹划,制定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实际,周密策划,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开展简洁有效。
(三)注重形式,集中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大张旗鼓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督促指导本行业企业,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牌、短信等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营造浓厚氛围。
(四)认真总结,严格考核。7月上旬,岳阳市将对各地“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电话及传真:3722566,联系人:余祥军)。市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经验做法,以多种途径、形式宣传推介。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于6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纸质文件)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照片、视频等材料电子版本报市组委会办公室(QQ邮箱: 479322086@qq.com),便于汇总考核计分。
附件:2015年 “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内容
2015年5月19日
附件:
2015年 “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内容
1.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2.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3.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4.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5.不要带血的GDP,不要带血的财政收入
6.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7.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
8.安全源于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9.安全生产必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10.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1.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普及全民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12.安全生产必须“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
13.安全生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14. 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15.安全需要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