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9日,我局受理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聂市镇新安河港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对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6年1月19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0-3759569(传真)
电子邮箱:LXGL6878 @163.com
通讯地址:临湘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邮 编: 414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聂市镇新安河港整治工程项目 | 临湘市 聂市镇 | 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 | 中国人民解放军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 2016年1月19日 |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