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7-12-01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促进经济发展 > 重大项目建设

关于降低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6-06-30 00:00 来源: 发改局 

临发改价〔2016〕94号

关于降低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临湘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省发改委有关文件及岳阳市发改委《岳阳市发改委关于我市停征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岳发改价商【2016】12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自2016年2月1日起停止通过向社会征收方式筹集价格调节基金,省、岳阳市下达文件决定停止征收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根据同步同幅的原则,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即每立方米降低0.03元,包括居民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后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为:居民用天然气2.97元/立方米;非居民用天然气4.01元/立方米。

二、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时间为2016年4月1日。

三、天然气价格调整后,你单位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本次价格调整顺利实施。

2016年3月31日

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