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食安委发[2017]08号
关于印发《临湘市2017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和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专项整治,现将《临湘市2017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25日
临湘市2017年中小学校(幼儿园、
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及广大学生饮食安全和健康成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扫雷”专项整治契机,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店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一)全市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堂、食品经营店。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
(三)时间;4月25日——11月25日
三、职责分工
1、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学校食堂、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食品店,针对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逐项排查;2、教育部门要负责督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内食堂、食品店薄弱环节进行自查,并因校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卫生知识进课堂,提高广大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防范意识;3、农业部门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是否进行蔬菜农药残留自检进行日常监督;4、卫计部门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饮用水检测日常监督;5、畜牧水产部门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鱼类、禽类、肉制品检测日常监督;6、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进行各自日常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情况汇总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各自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2、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要针对校园内及周边食品店、食堂食品卫生的薄弱环节和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的重点环节,进行认真自查,并因校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增强食堂经营者责任意识,强化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防范意识;对那些不按规范要求管理,环境卫生脏、乱、差,食物不卫生安全等问题严重,拒不配合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等典型事例和案件,一律全市通报及新闻媒体曝光。
3、加大督查力度。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将校园内及周边食品店、食堂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许可审查、日常监管和专项责任追究制,坚持三个环节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确保“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4、加大整治力度。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内食品店、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做到督查单位一个不丢、项目一个不漏,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行动迟缓或整改不到位单位,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各自“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检查情况写出书面小结汇报材料报送市食安办。
临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附件1
“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摸底排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指标名称 |
序号 |
单位 |
数量 |
|
各级各类学校个数 |
1 |
所 |
|
|
其中:按类别分 |
中学 |
2 |
所 |
|
小学 |
3 |
所 |
|
|
幼儿园 |
4 |
所 |
|
|
其他 |
5 |
所 |
|
|
其中:按学生供餐方式分 |
自营 |
6 |
所 |
|
托餐 |
7 |
所 |
|
|
承包 |
8 |
所 |
|
|
送餐 |
9 |
所 |
|
|
学校食堂个数 |
10 |
个 |
|
|
其中:按许可情况分 |
有许可证个数 |
11 |
个 |
|
无许可证个数 |
12 |
个 |
|
|
就餐人数 |
13 |
人 |
|
|
食品从业人员数 |
14 |
人 |
|
|
校园内餐饮店个数 |
15 |
个 |
|
|
其中:无许可证数 |
16 |
个 |
|
|
校园内食品销售店个数 |
17 |
个 |
|
|
其中:无许可证数 |
18 |
个 |
|
|
校园周边餐饮店个数(校门周边100米内) |
19 |
个 |
|
|
其中:无许可证数 |
20 |
个 |
|
|
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店个数 |
21 |
个 |
|
|
其中:无许可证数 |
22 |
个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此表5月30日前上报,同时报送EXCEL文件。
附件2
“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指 标 名 称 |
序号 |
单位 |
数量 |
||
监 督 检 查 |
开展执法行动 |
1 |
次 |
|
|
出动执法人员 |
2 |
人次 |
|
||
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个数 |
3 |
个 |
|
||
其 中 |
学校食堂 |
4 |
个 |
|
|
校园及周边小作坊 |
5 |
个 |
|
||
校园及周边餐饮店 |
6 |
个 |
|
||
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店 |
7 |
个 |
|
||
其他食品经营者 |
8 |
个 |
|
||
下达责任整改书 |
9 |
份 |
|
||
责令整改户次 |
10 |
户次 |
|
||
规范引导办证个数 |
11 |
个 |
|
||
取缔食品摊贩数量 |
12 |
个 |
|
||
收缴问题食品 |
13 |
公斤 |
|
||
宣 传 培 训 |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
14 |
次 |
|
|
开设宣传栏、橱窗等学校数 |
15 |
个 |
|
||
在媒体播发宣传报道 |
16 |
篇次 |
|
||
培训食品行业从业人员 |
17 |
人次 |
|
||
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 |
18 |
人次 |
|
||
培训师生及家长 |
19 |
人次 |
|
检 验 检 测 |
抽检学校食堂食品 |
20 |
批次 |
|
其中:合格 |
21 |
批次 |
|
|
抽检学校及周边小作坊食品 |
22 |
批次 |
|
|
其中:合格 |
23 |
批次 |
|
|
抽检学校及周边餐饮店食品 |
24 |
批次 |
|
|
其中:合格 |
25 |
批次 |
|
|
抽检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店食品 |
26 |
批次 |
|
|
其中:合格 |
27 |
批次 |
|
|
案 件 查 处 |
食品行政处罚案件 |
28 |
件 |
|
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
29 |
万元 |
|
|
责令停产停业单位 |
30 |
家 |
|
|
吊销许可证单位 |
31 |
家 |
|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
32 |
起 |
|
|
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案件 |
33 |
件 |
|
|
刑 拘 |
34 |
人 |
|
|
批 捕 |
35 |
人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各乡镇汇总后,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情况,同时报送EXCEL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