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的函》(湘工商财函〔2016〕61号)反映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单位(市、州、县)2017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万元,列入2017年功能科目及经济科目(详见附件)。你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7省对市县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安排表(市县分发)(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30日
临湘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省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工商专项经费4.12万元,用于商事制度改革4万,处罚公示0.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