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行指〔 2017 〕 3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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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申请核拨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的函》(湘工商财函〔 2017 〕 23 号) 和你单位(市、 州、县) 实际工作需要, 经研究, 现下达省级财政 2017 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 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工作, 相应列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 , 经济科目 “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请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对市县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安排(第一批拆分)(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