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财政局:
根据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乡镇扶贫、“雁过拔毛”式腐败等涉农资金及会计基础检查的通知》(临财监[14]号)文件精神,贵局于2017年6月5日至6日,对我镇(包括相关站所及扶贫资金使用的相关村级组织)自2016年1月至12月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涉农补贴拨付情况及乡镇会计基础信息质量情况等,进行了财政监督检查。查出我镇古同村扶贫资金30000元入账不及时问题。具体为镇财政所2016年7月31日6号凭证,拨古洞村扶贫资金30000元,村级组织出具收据为2016年5月30日,收据号NO:00654076,至检查之日止,古洞村尚未作收入入帐。
检查组与我镇交换意见后,我镇立即责成财政所与经管站进行情况核实,并迅速采取补救措施,要求该村立即将未入账的收入进行清理,并按原则规定进行入账。镇经管站按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清查,凡不符合报账的原始凭据必须进行整改,并在以后的工程报账中坚持原则标准。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