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电子商务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6-05-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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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外指〔2016〕2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电子商务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6 年度第一批电子商务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16〕4号)精神,经评审,现下达你单位2016年度电子商务资金万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列 2016 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 216 类 02款99项“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经济科目第304类99款“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二、请及时将上述资金中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重点培育项目有关资金拨付至企业,不得截留挪用。

三、各地应发挥上述资金中的电子商务扶贫资金、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资金的引导作用,专项用于补助各相关企业,不得用于政府部门工作开支及对个人的奖励。

前文有误,以此文为准。

附件:2016年度电子商务资金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