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外指〔2016〕38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外事侨务港澳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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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省外事侨务港澳事业发展,推动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单位)外事侨务港澳资金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相应列 2016 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 201 类 03 款 99 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经济科目第 302 类 99 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