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 〔 2015 〕 214 号
各市州 、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中央要求, 经研究, 此次提前下达你市( 州 、 省直管县市)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万元, 待 2016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 列入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 、 经济科目 “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本次下达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为提前下达资金, 省里将根据你市州(省直管县市) 2015 年核定的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 、 双季稻种植面积 、 粮食产量和流转土地面积等因素来确定你市州(省直管县市) 2016 年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额度,并进行结算 。 上述资金使用等相关问题, 省里将另 行下文进行规定, 各市州 、 省直管县市再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民手中 。
2 、 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按照 《 湖南省农业 “ 三项补贴 ” 改革试点方案 》 (湘政办发 〔 2015 〕 72 号) 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基础准备工作, 认真做好各地计税面积内的实际种植面积 、双季稻种植面积 、 土地流转面积及粮食总产量等有关分配因素的核定工作 。
3 、 本次下达的补贴资金, 统一通过财政部门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下拨, 国库不再调度资金 。 市县专户 收到下拨资金时, 总预算会计做 “ 借: 其他财政存款, 贷:与上级往来 ” ; 专户拨付资金时,做 “ 借: 一般预算支出,贷:其他财政存款 ” 的账务处理 。
4 、 在 2015 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过程中,个别市州所辖非正式行政区粮食种植面积统计口 径在所辖省直管县市体现 。 此类区域 2016 年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统计口 径在市所辖区内体现 。 请各市州抓紧与所辖省直管县市衔接, 省里将根据实际情况结算 2016 年的资金 。
附件:2016年湖南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明细表(临湘市)214.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5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