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 2016 〕 44 号
各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 县) 2016 年粮食生产奖励专项资金, 用于奖励 2015 年粮食生产先进县、 先进村和农业 “ 三项补贴 ” 改革试点先进村, 具体项目、 金额见附件。 此项资金请列入 2016 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位, 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执行中的有关情况, 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省农委。
附件: 湖南省2016年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奖励资金分配表(临湘市)44.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6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