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农指〔2015〕26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16年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相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相关省直单位:
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单位)2016年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待2016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请列入 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130108 病虫害控制”(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待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好,请按规定程序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项目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农业委。
附件:湖南省2016年中央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