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农指〔2015〕226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5〕186号),为促进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开展,现安排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16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 万元,用于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及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县专项工程建设。请列入2016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316 农林水支出-水利-农田水利”(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16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