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农指〔2016〕7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和省级防汛专项资金的通知
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防汛抗灾工作,根据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请示及实际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中央和省级防汛专项资金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相应列入 2016 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314 农林水事务—水利—防汛”(支出经济科目“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相关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核实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
2、本次中央和省级防汛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受灾地区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抗洪抢险消耗补助、水利工程应急处险。
3、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