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农指〔2016〕2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通知
各市州、有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应急度汛及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作,根据你市(州、县、单位)关于申请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请示,经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现拨付你市(州、县、单位)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应急度汛项目)资金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相应列入 2016 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314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严格按照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此项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加快项目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