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农指〔2016〕67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预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指标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确保精准脱贫工作顺利推进,现将2016年度省级部门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指标下达你市(州、县),具体金额、科目见附件(经济科目列“399其他支出”)。请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衔接,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任务,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五个一批”尽快安排使用资金,并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12〕26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51个扶贫重点县(市、区)应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53号)要求,统筹整合使用本次下达的资金。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