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 2016 〕 225 号
各市州、 相关省直管县财政局,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各地的申请和实际, 经研究, 现安排你市( 州、 省直管县市、 单位) 林业专项资金 万元, 相应列入 2016 年度支出功能科目“ 2130205 森林培育”,支出经济科目“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省直单位所列科目 详见附件)。
相关贫困县( 市、 区) 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 2016 〕 53 号) 要求, 统筹整合使用本次下达的精准扶贫资金。
请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附件: 湖南省2016年第八批林业专项资金安排表(临湘市)225.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6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