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7 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7-02-28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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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农指〔 2016 〕 237 号

各市州、 有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省科技厅、 省林业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17 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 2016 〕 188 号), 经研究, 现按照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 12.75 元 / 亩(待中央补助资金到位后再提高到 14.75 元 / 亩)、 国有的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 14.75 元 / 亩、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 16.75 元 / 亩的标准,提前下达你市(州、 县、 单位) 2017 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 万元( 详见附件), 相应列入 2017 年度支出功能科目 “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支出经济科目市县列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省直单位列“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待 2017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 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 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预拨安排表(临湘市)237.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6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