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有误,以此文为准
湘财农指〔 2017 〕 33 号
各市州、 相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省农科院:
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 县、 单位) 2017 年现代农产品加工引 导专项资金 万元, 具体项目、 金额见附件, 相应列入 2017 年支出功能科目 “ 2130125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 (支出经济科目市县列 “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省直列 “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项目 中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省农委、 省财政厅。
附件: 湖南省2017年农产品加工引导专项资金分配表(临湘市)33.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