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 2017 〕 35 号
各市州、 有关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省直相关单位:
根据目 前我省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 为支持各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经研究, 现下达你市(州、 省直管县市、 单位) 森林防火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相应列入 2017 年度支出功能科目 “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 ” , 支出经济科目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省直单位经济科目列入“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