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农指〔 2017 〕 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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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精准扶贫三年( 2015 — 2017 )攻坚行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岳办〔 2015 〕 45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 经研究,现安排你县(市) 区扶贫补助资金 万元, 请按附表列入 2017 年度支出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科目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次下达平江县的资金属于统筹整合范围, 资金项目 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 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资金监督管理, 确保扶贫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 1、岳阳市 2017 年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 分配表.xls
2、[8]岳财农指【2017】38号文资金分配(2).doc
岳阳市财政局
2017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