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农指〔 2017 〕 229 号
相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18 年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的通知》(财农〔 2017 〕 146 号)、《国家林业局计财司 财政部农业司关于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外天然林停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行函〔 2016 〕 222 号)和各地的申报及实际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 省直管县市、 单位) 2018 年中央财政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表), 相应列入 2018 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 “2110501 森林管护 ” , 支出经济科目 “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 省直单位支出经济科目列 “5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待 2018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 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湖南省2018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安排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