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 2016 〕 236 号
有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国土资源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6 年第一批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建〔 2016 〕 403 号) 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 2016 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 2015 〕 494 号) 等文件, 现将 2015 年度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清算资金下达给你们, 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 此款列支出功能科目 “ 2200111 地质灾害防治 ” , 经济科目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请加强资金监管, 确保专款专用。本次需扣减的指标请做好指标调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