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建指〔 2017 〕 154 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7 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
建投资预算(拨款) 的通知》(财建〔 2017 〕 247 号) 和省发改
委《关于转发下达湖南省 2017 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
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7 〕 398 号), 现下达你
市(县) 2017 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
元, 具体资金明细见附件 1 , 具体项目 明细见附件 2 。此款列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列 “ 2059999 其他教育支出 ” , 经济
科目列 “ 309 基本建设支出 ” 。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督促行业主管
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 切实加强项目审核。 同时,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规定, 严格项目 资金使用监
管,确保资金管理的安全性、 规范性和有效性。
前文有误,以此文为准。
附件: 1 、 2017 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
2 、
154湖南省2017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x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