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 2017 〕 268 号
有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7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第二批中
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 2017 〕 622 号)和省
发展改革委、 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湖南省 2017 年易
地扶贫搬迁规模及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
投资〔 2017 〕 1002 号)、 省发改委《关于调整和明确 12 个脱贫
摘帽县 2017 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通知》(湘发改西开〔 2017 〕
735 号),现下达你市(州、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
基建资金 万元, 其中下达 2017 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
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 预拨 2018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
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 此款列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
支出功能科目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 经济科目 “309 基
本建设支出 ” 。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的规定, 及时、 足额
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地方财政
部门依据项目 主管部门对项目 进度的审核意见及本级财政资金
管理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项目 主管部门负责进行项目 审查、 审
核项目 进度、 组织项目 竣工验收; 项目 单位应按规定使用财政
资金, 加快项目 建设进度。 各部门、 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
算执行, 不得虚假列支, 同时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
价。
附件:
268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临湘市).xls2017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