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二批救灾应急补助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1-1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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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建指〔 2017 〕 281 号

相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7 年湖南省 贵州省救灾应急补

助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 2017 〕 680 号)

和省发改委《关于分解下达 2017 年第二批救灾应急补助专项中

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7 〕 1054 号), 现

下达你市(县) 2017 年第二批救灾补助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 此款列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 功能科目

“2081503 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 ” , 经济科目 “309 基本建设支

出 ” 。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的规定,及时、 足

额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地方财

政部门依据项目 主管部门对项目 进度的审核意见及本级财政资

金管理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项目 主管部门负责进行项目 审查、

审核项目 进度、 组织项目 竣工验收; 项目 单位应按规定使用财

政资金, 加快项目 建设进度。 各部门、 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

预算执行, 不得虚假列支, 同时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

评价。

附件:

281 2017年第二批救灾应急补助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