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 2017 〕 326 号
有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按照《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 “ 三年行动计划 ” 重点工作财
政奖补方案( 2017-2018 年)》 ( 湘政办发〔 2017 〕 60 号 ) 、《湘江
保护和治理第二个 “ 三年行动计划 ” 重点工作财政奖补实施细
则》(湘财建〔 2017 〕 88 号) 的规定,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
现下达你市(州、 县) 2017 年全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
配套建设工作奖补资金 万元。 此款列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
支出功能科目 “2111199 其他污染减排支出 ” , 经济科目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请及时报告本级政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和湘财建〔 2017 〕 88 号文件规定使用省级奖补资金, 切实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326全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奖补资金安排表(临湘市).xls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