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教指〔2016〕2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档案事务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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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将 2016年档案事务专项补助经费下达给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此项资金相应列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12604 档案馆”(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此通知后,请严格按照《湖南省档案抢救及档案资源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47 号)的要求,迅速将资金落实到有关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项经费严禁用于人员支出和“三公”经费。
附件:2016年档案事务专项补助经费安排表(分市州、省直管县市发)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