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财教指〔2015〕260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合格学校建设奖补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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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省直管县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以奖代补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请相应列入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 普通教育”下相关项,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本次下达的以奖代补经费专项用于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不得用于发放补助和奖励个人。各地应及时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圆满完成2016年合格学校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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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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