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教指〔2016〕7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 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省直相关单位,相关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促进我省文物事业发展,改善文物保护条件,提高文物 管理水平,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市州、省直管县)2016年 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万元(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 能科目列“2070204 文物保护”,经济科目列“30299 其他商品和 服务支出”),详细安排见附件。 请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 效益。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