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预〔 2016 〕 19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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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 2017 年 “ 三区 ” 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 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 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 的通知》(湘教通〔 2013 〕 559 号) 精神, 经研究, 现提前下达你市(州)、 省直管县 2017 年 “ 三区 ” 教师专项计划选派工作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 该项资金待 2017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 用,收入列 1100208 “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 “ 20502 普通教育 ” 下相关项,支出经济科目列 “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各有关市县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 2010 〕 409 号) 要求, 做好 2017 年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 确保资金及时、 足额到位。 待 2017 年预算确定后, 将根据实际选派到位的支教教师人数再次核定各地省重新核定你市(州)、 省直管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规模后, 将再次核定你市(州)、 省直管县 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预算, 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经费预算。
附件: 150号附件:2016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奖励资金安排表(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6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