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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 2017 年城乡 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 2017 〕 25 号) 精神, 经研究, 现下达你市(州、 县) 2017 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 万元(详见附件 1 )。 该项资金收入列 1100221“ 城乡 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 ” , 支出列 “20502 普通教育 ” 下相关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根据我省 “ 全面改薄 ” 工作的整体部署, 在统筹考虑各相关来源资金分配和各类别项目县工作进展的基础上, 从义务 教育保障机制综合奖补资金中 安排部分资金对三类县及部分二类县进行奖补, 由市县统筹用于支持列入 “ 全面改薄 ” 规划的项目。
二、 各有关市县财政、 教育部门要以本地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需求、 实施方案及项目 规划为依据, 按照 “ 实用、 够用、 安全、 节俭 ” 的原则, 区分轻重缓急, 将此次下达的奖补资金尽快分解落实到项目, 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确保 2017 年底前完成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 “ 超七成 ” 。
三、 请各项目县按要求填报《 2017 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综合奖补资金(薄弱学校改造部分) 项目 安排计划表》(详见附件 2 ),经各市州汇总后,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省教育厅(基教处) 备案,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未按要求报送的, 将相应扣减绩效考核得分。
附件: 1 9.30-2017薄弱学校清算(分发)(临湘市).xls
2 临湘市——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资金奖补部分-128万).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7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