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 县)财政局、 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 2017 年城乡 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 2017 〕 25 号) 精神和各地的受灾程度、 学生人数、 财力状况等因素, 经研究, 现下达你市(州、县) 2017 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综合奖补资金(中小学校救灾部分) 万元(具体见附件 1 )。 此项资金收入列 1100221 项 “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 ” , 支出列 “20502 普通教育 ” 下相关项。
各有关市县要统筹中央补助和自 身财力, 立即将此项资金分配用于受灾严重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恢复重建和维修改造, 按照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 落实到具体项目 并加快建设进度。 请各地填报《 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救灾资金项目实施备案表》(附件 2 ), 经市州财政局、 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 2017 年 11 月 30 前报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 1 201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综合奖补资金(中小学校救灾部分)分配表(临湘市).xls
2 临湘市——201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综合奖补资金(中小学校救灾部分)分配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7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