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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将2016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经费下达给你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件,相应列2016 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支出科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2011405”(经济分类科目“”)。
接此通知后,请迅速将资金落实到相关单位,并严格按照《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5〕48号)、《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湘知发〔2013〕19号)的规定,及时与项目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强化工作措施,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附件:2016年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经费安排表11(临湘市).xls
(分市州、省直管县市、单位发)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