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企指〔 2017 〕 83 号
有关市州、 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经信委 ( 局 ) , 省直有关单位,
有关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 < 关于支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 的通知》 ( 湘政办发〔 2014 〕 17 号 ) 、《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湘财企〔 2014 〕 28 号 ) 等文件精神, 经项目 单位申报, 市州、 财政省直管县市经信、 财政部门、 省直单位推荐、 专家评审、 公示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省财政预算安排的 2017 年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下达, 具体项目、 金额见附件, 相应列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 “2150510 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 ” ,支出经济科目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请收到此文后, 尽快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 单位, 并按照《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湘财企〔 2014 〕 28 号 ) 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严禁挤占、 挪用。
附件: 2017年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分发).xlsx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