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通知
来源:临湘市政府   日期: 2017-03-1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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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31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2017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万元,此款项列功能科目“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列经济科目“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级财政和移民部门安排使用资金时,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一、项目单位在申报移民项目时应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规定一同报送绩效目标。

二、各级财政部门应会移民部门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绩效目标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安排资金;

三、项目完成后,各级财政部门会移民部门对项目及时开展绩效评价。

四、财政部门将在下一年度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分配因素予以安排资金。

附件:2017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分配表(临湘市)2016-58.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