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有误,以此文为准。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综指〔2016〕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度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
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体育局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湘财综〔2007〕7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修订非税收入分成规定的通知》(湘财综〔2010〕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彩票机构测算的当年筹集彩票公益金预测数,现下达你市(州、县)2016年度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万元。此款项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9类“其他支出”60款“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经济科目按照用途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或“310其他资本性支出”。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 号),留成给各地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坚持依照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各地财政部门商民政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使用范围参照《湖南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综〔2014〕33号)执行。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严禁将彩票公益金挪作彩票机构的人员经费(含奖励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6年度市州、省直管县市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