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 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1-08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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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综指〔 2017 〕 68 号

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 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企〔 2012 〕 315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专项补助经费使用 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企〔 2011 〕 303 号)、《财政部关于拨付 2017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财农〔 2017 〕 112 号) 等文件规定, 经研究, 现下达你市(州、 县) 2017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万元(见附件 1 ), 专项用 于补助监测评估、 监督检查、 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此款项列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支出功能科目 “ 2082299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列支出经济科目 “302 商品 和服务支出 ” ; 请各地根据财农〔 2017 〕 112    号文件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填报《大中 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区域绩效目 标表(样表)》(见附件 2 ), 及 时报送省移民局、 省财政厅,以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

依据。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加强资金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 确保年度绩效目 标如期实现。

附件: 湖南省2017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专项补助经费安排表20171018(1)(临湘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