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综指〔 2017 〕 30 号
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综〔 2012 〕 15 号) 等有关规定, 经研究, 现拨付你市(州、 县)福利彩票公益金 万元, 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建设(详见附件)。 此款项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 229 类 “ 其他支出 ” 60 款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02 项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列支出经济科目 “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 或 “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各市州、 县市区财政局、 民政局应及时安排拨付资金, 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确保专款专用, 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 行政运行经费、 工作经费等 一般性开支, 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励, 不得用于对企业的股权资及其他经营活动, 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的社会公益事业之外的用途。
附件: (6月28日修改)2017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2017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