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湘财预〔2016〕2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解决国有企业
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9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各地申报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有关情况,现将2015年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资金予以下达(详见附件),相应列“1100208 结算补助收入”,通过省与地方财政年终结算办理。此次下达的资金为纳入政策范围的退休教师待遇补差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负担部分,请各地做好本级配套资金的筹措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附件:2015年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