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湘财企指〔2016〕52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第三批
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经信委(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15〕9号)和《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经信投资〔2015〕514号)精神,经单位申报,省直部门和市州、省直管县市经信、财政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经研究,现将省财政预算安排的2016年第三批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相应列 2016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59904 技术改造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
请有关单位和市县收到此文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并督促项目单位管好用好补助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附件:2016年第三批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分发)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