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湘财预〔 2019 〕 352 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19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 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下达 2019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
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 2019 〕 660 号), 结合各地区灾情民情,
现下达你市(州、 县) 中央自 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
救助) 资金 万元, 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1 。 请相应列 2019 年
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 “1100260 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收入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2240701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 政府预算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相关资金主要用于因当年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今年 12
月至明年 5 月底)生活困难受灾群众的口 粮救助、 衣被救助、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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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救助和其它救助。 各市州、 县市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
保专款专用,并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对发现挤占、 截留、 挪用
专项资金的, 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
例》 进行处罚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同时,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 提高财政
资金使用效益, 各市州、 县市应急管理部门应按照《财政部关于
印发 <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 标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财预〔 2015 〕 163 号)要求,认真填报《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
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 2 ), 并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前
上报省应急管理厅; 省应急管理厅应将审核汇总后的绩效目 标
表, 于 2020 年 1 月 24 日前上报应急部。 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
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应急部将会同财政部对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 1 、
附件1:湖南省2019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表 .xlsx
2 、 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 彭晓军, 电话: 0731-89751126 )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19 年 12 月 27 日
湘财预[2019]352号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