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企指〔 2018 〕 44 号
有关市州、 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经信委(局), 有关省属企
业:
根据《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单位申报、市州、 县市经信、 财政部门推荐、 专家评审和公示,现将 2018 年首台(套) 重大技术装备奖励、 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资金和 2017 年智能制造示范企业、 示范车间奖励资金予以下达, 具体单位、 金额见附件, 相应列 2018 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 “ 2060403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507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省直单位增列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本次下达奖励资金请按《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用于企业研发、 技改等项目 支出, 不得用于发放个人 奖金。 请收到此文后及时将补助资金下达到项目 单位, 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禁挤占、 挪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 年 7 月 31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