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企指〔 2018 〕 32 号
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市州、 县市区财政局、 经信部门:
根据《湖南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 2017 〕 11 号)和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18 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经信投资〔 2017 〕 725 号), 经单位申报,市州、 县市经信、 财政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专家评审和公示, 现将省财政预算安排的 2018 年第一批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予以下达,具体项目、 金额及支出功能科目见附件, 相应列 2018 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507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本次按照本文件明确的 2018 年实际安排金额和湖南省财 政厅、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 2018 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企指〔 2017 〕 106 号)已经预下达金额的差额, 多扣少补, 拨付(扣回) 资金。 请有关单位和市县收到此文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 单位, 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补助资金,严禁挤占、 挪用。
2018 年 6 月 26 日